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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药监妆函〔2021〕173号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经营标示为“植然魅
白转黑洗黑露”等假冒化妆品通告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监局关于停止经营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植然魅白转黑洗黑露”假冒化妆品的通告及关于停止经营标示名称为“艾肤宝百草药王玉颜美肌日霜”等化妆品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按通告要求迅速组织排查,一经发现在我省相关化妆品经营者有经营上述化妆品的,责令其立即暂停销售,并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结果请于2021年10月30号前报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华 0971-8865604
邮箱:294904051@qq.com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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